摘要: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建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张某、魏某某、赖某某、唐某某等1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破坏选举罪、非法采矿罪等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建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张某、魏某某、赖某某、唐某某等1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破坏选举罪、非法采矿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55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4月12日,该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建阳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4月24日至25日、5月5日、5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张某、魏某某、赖某某等9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张某为首要分子,以魏某某等5人为重要成员,唐某某等3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集团。为谋取非法利益,张某组织集团成员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建阳区莒口镇辖区内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5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同时,唐某某等被告人还在该集团外实施了破坏选举、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5起。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许锦艺)